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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救援 光電躉購費率調升

發佈日期 : 2021-10-25

政府衝刺太陽光電建置,決議提高躉購費率。(本報系資料庫)

政府衝刺太陽光電建置,決議提高躉購費率。(本報系資料庫)

經濟日報 /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
因應國際成本上升及台灣5月三級警戒衝擊到台灣太陽光電案場工程,經濟部能源局21日召開「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會中決議太陽光電設置案件於2019至2021年取得同意備案,在費率寬限期內且於第4季完工者,每度電外加費率0.2245元。


經濟部今年已兩度出手救光電業,今年6月10日召開審定會決議今年下半年併網案場得適用上半年度較優費率,等於將上下半年躉購費率「拉齊」;如今再為光電業者「加碼」躉購費率,屬於史上第一次。


若以1瓩以上不及20瓩屋頂型光電躉購費率計算,原本躉購費率為每度5.6707元,經調整後為5.8952元。


能源局表示,為務實反映光電系統建置受全球原物料價格波動持續影響,併同國內疫情逐漸緩解下加速復工導致人工成本增加,致使整體建置成本上漲幅度超出預期,因此依照《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中華民國110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第17點規定再次召開審定會,讓躉購費率可以反映市場現況。


經濟部說,本次會議決議事項為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9條第1項及「中華民國110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第17點規定,依法召開;若後續市場情勢仍持續動盪,將再適時召開審定會滾動檢討,以利國內再生能源整體發展目標推動。


能源局轉述,審查委員會中認為,國際能源價格走揚、疫情嚴峻及市場價格波動屬不可抗力因素,但成本上漲屬自由市場運作結果,為適度尊重市場機制,成本上漲宜由供貨商、系統建置廠商及政府共同承擔,不宜完全由躉購費率反映、吸收。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會理事長蔡宗融首先感謝政府能夠體恤業者今年建置光電場的辛苦。但他也提到,目前模組、鋼構、支撐架等成本都成長約25%,政府在第4季外加費率0.2245元約可補足成本5%,但還是必須由廠商吸收近二成額外成本。


蔡宗融強調,這次光電躉購費率加碼對於業者不無小補,但希望明年光電躉購費率可以充分反映原物料成本的調升,回歸到平均資金成本率5.25%。


出處來源:udn聯合新聞網  | 文/經濟日報 /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837280
發佈時間:2021-10-23